案件承办人收到执行案件后,于2017年2月27日立即向被执行人送达相应的法律文书,并对被执行人释法析理,告知该案已经进入执行程序,责令被执行人限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否则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告知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被拉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严重后果。被执行人听后情绪激动,并扬言没钱履行。当日案件承办人进行网上司法查控。但网上查控反馈回来的消息是两名被执行人均无存款、车辆、工商登记等。次日,执行法官通过电话再次对被执行人做工作并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3月24日,被执行人亲自来到法院将执行款交到法官手中,该案得以圆满执结,是由于被执行人迫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压力后,自行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