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定于2019年7月9日上午 08时30分,在我院第二法庭依法公开审理被告人桑科、才郎多杰、朋毛多杰、才郎当周、路万海、油拉、索南尖措、赵月庆、格热多杰、九斤半故意毁坏财物、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罪一案。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