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定于2019年12月2日上午 08时30分,在我院第三法庭依法公开审理原告都兰县察苏镇西河滩下村村民诉被告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林科学院枸杞研究所、银川市西夏区科繁农林产品服务中心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