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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进行时 司法服务不“打烊”
——都兰县人民法院张海洁同志开启居家办公模式
作者:田志强 李婷  发布时间:2020-02-14 16:51:28 打印 字号: | |

岁末年初,一场来势汹汹的新型冠状病毒肆虐武汉,席卷全国,一场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疫情防控阻击战正如火如荼的进行。然而,有这样一个人,在隔离期间心系工作,把这场“抗疫”的无声战争从单位搬到了家中,为百姓竭尽全力,她就是都兰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主任——张海洁。

张海洁,女,1968年12月生,汉族,1985年12月参加工作,现任都兰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主任。自1992年到法院工作以来先后任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等职务近五年连续被本院评为“先进个人、先进工作者”2018年10月被评为全省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张海洁同志在工作中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按照“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始终把调解工作放在审判工作的首位,充分发挥司法调解作用,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居家隔离不隔情 远程连线化矛盾

 

2月3日节后返岗第一天,张海洁同志也如全体返岗的同志一样,既开心又难过,开心的是自己从西宁返回不被隔离,自己所负责的调解工作可以通过连线方式正常进行,难过的是这场疫情确诊人数还在上升。但她没有想到,返岗上班的第二天县委就下文件要求从西宁返回的人员一律隔离,虽然难过,但她把自己抗疫的“战场”从办公室搬到了家里,“我不能让当事人白白等我14天,疫情无情人有情,我被隔离但微信、电话、微法院、在线调解平台等信息化平台没被隔离”,这是她在隔离时说的一句话。

“同意被告提出的调解方案,欠款于6月30日前支付,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这是张海洁近日收到让她最开心的一条微信。叶某君诉王某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张海洁同志多次通过电话、微信沟通调解,双方原定于被告工程款2月份结算完即支付原告的欠款,但因疫情影响被告未能如期完成工程款的结算。但这难不倒居家办公的张海洁,她多次与原告电话、微信沟通商量,其同意39034元欠款暂缓于2020年6月30日前支付,当被告知道这一消息时,他激动的向张海洁道谢:“我真没想到的是张法官隔离在家居然调解成功了案件,法院的工作没有因为疫情而停止,为你点赞,为都兰法院点赞!”向这样的调解案例在张海洁居家隔离期间不止一例,短短隔离的12天时间张海洁同志已远程连线调解13件。

 

抗疫期间举措多 拒绝延期强部署

 

“王海泉庭长在西宁被隔离了,现在我又被隔离,我不能让立案庭的孩子工作没有方向,更不能让当事人等待”。隔离期间,张海洁同志不仅调解案子,还时刻担心着在院工作的立案庭干警,她积极响应院领导安排部署,通过电话、微信、学习强国视频会议等方式和在岗人员连线,在线安排部署立案庭工作:疫情当前,一定要加大宣传力度,把《都兰县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审判执行工作安排公告》通过朋友圈、微博等转发,告知对有纠纷确需向我院申请立案的当事人优先选择青海网上法院、青海移动微法院立案,对新收案件及网上立案的案件积极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在最短时间内通过立案安排日期线上开庭审理,对已立案件负责送达的同志联系原被告询问所居何处,是否具备网络庭审条件并作出标记告知案件审判长。并叮嘱同事工作其间做好自身防护,出现问题或困难保持电话联系,绝不能因为疫情而延误当事人维权,更不能因为疫情而延期案件的审理,要保持能调则调,能快尽快的原则。她不仅每日电话询问立案庭工作的收、立案情况,更是时刻掌握庭室干警的身体体温情况,要求立案庭干警每日在庭室群里报告自己的体温状况。

 

对照先进补短板 积极劝解利执行

 

张海洁同志了解到执行局3名干警被隔离,执行案件都分到在岗干警身上执行压力、难度比较大时,她第一时间询问执行局干警哪些案件中被执行人可以积极履行,后又请教兄弟法院疫情面前执行工作应如何有力开展,详细询问最合理的庭审途径,学习先进的方式方法并运用到工作实际当中,对执行案件中双方当事人有和解意愿的案件告知双方当事人自行调解或和解,将达成的和解协议及相关材料及时发送给负责该案件执行的承办人,在第一时间进行处置尽可能的减少双方当事人不必要的损失。

隔离在家,但张海洁“抗疫”的战争没有结束,“隔离也在战斗”的精神在张海洁身上得到了完美的诠释,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张海洁同志始终不忘群众,心系工作,她在自己的岁月中书写了最美好的篇章,是疫情来袭时最美的践行者。


 

 
责任编辑:都兰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