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2日早晨8时,随着4辆警车井然有序的驶入都兰县人民法院审判区,此次警务保障42名民警将21名涉案被告人依次押入羁押室,一天的警务保障工作开始了。
2020年6月2日,都兰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被告人夏某某等二十一涉嫌赌博、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罪一案,此次刑事庭审涉案人员、罪名较多且系本省籍人员,犯罪实施地在都兰县,社会关系比较复杂,在社会上影响比较恶劣,且系涉黑涉恶案件。又处在疫情防控期,安保任务特别繁重,存在警务保障警力不足的事实,无法顺利完成警务保障任务,须向上级法院及公安部门调配警力协助本次警务保障工作。针对此次庭审警务安保存在的警力不足的问题,庭审前,经都兰县法院党组研究决定,报请上级法院调配警力,同时也得到了公安部门警力支持。海西中院法警支队经过调警,从全州法院系统共调配警力9人,公安部门警力22人,都兰法院警力12人,同时从本院庭、局、室抽调干警9人,负责旁听人员安检及审判区域巡查工作,使庭审警务保障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此次涉案人员羁押地区域分散,分别为格尔木、乌兰县。提押过程需要严密防疫安检,格尔木羁押的涉案人员在庭审期间暂羁押都兰县看守所,乌兰县羁押的涉案人员,每天庭审前需从乌兰县看守所提押至都兰县法院,每天的庭审结束后又送押至乌兰县看守所,每次来回行程280多公里。都兰县法院法警要每天早晨5时赶往乌兰县看守所,保证在早晨8时前将涉案被告人押解至都兰县法院,晚上10时前完成送押任务,执行警务保障任务的干警们每天工作时间都在16小时以上,庭审期间圆满完成押解及送押任务,保证庭审工作的顺利进行。6月2日至6月5日,经过4天的庭审,参与安保全体民警圆满完成了此次的庭审警务保障工作任务,确保了警务安保工作万无一失。
此次庭审警务保障工作的圆满完成,充分肯定了上级法院及公安民警的通力支持及大力配合,亦展现了都兰县法院法警们齐力协作,不怕苦、不畏难、敢于啃硬骨头决心及勇于奉献的精神。同时为疫情防控及加大扫黑除恶惩治力度及进程提供强有力的警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