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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兰法院第五起涉恶案件公开宣判
21人被判刑
作者:韩小梅  发布时间:2020-06-29 19:00:25 打印 字号: | |

6月29日下午,都兰法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人夏某忠等21名被告人涉嫌赌博、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罪一案。这是自扫黑除恶斗争开展以来,都兰法院审理的第五起涉恶犯罪案件,也是自“六清行动”开展以来审理的最后一起涉恶案件。

经审理查明,2014年1月至2016年12月三年间,被告人夏某忠伙同塔某本、王某山等被告人以营利为目的,在夏某忠位于某某宾馆南侧家中等地纠集人员多次聚众赌博、参赌人员达百人,期间,夏某忠等被告人多次向参赌人员进行抽头渔利、“放水”,祁某元等被告人以向参赌人员提供“看场子”、烧水倒茶、接送参赌人员等服务获取“辛苦费”。同时,夏某忠指使黄某军、祁某元等被告人通过昼夜贴身跟随、辱骂、扣车、殴打、威胁被害人等方式强行索要赌债,构成赌博、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罪。另查明,塔某本等被告人在某某火吧等地欠单消费、随意殴打他人、任意损毁他人财物、破坏社会秩序,造成恶劣影响,构成寻衅滋事罪。

法院审理后认为,此案系以被告人夏某忠、塔某本、祁某元、郭某军、才某本、才某某巴为固定成员的恶势力犯罪团伙,遂依法对夏某忠、塔某本等21名被告人分别依照所犯罪行依法判处有期徒刑8年至1年6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6万元至1万元不等的罚金,查封、扣押被告人的房屋及车辆依法进行处置。


 
责任编辑:都兰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