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官,谢谢法官!谢谢您对这个案子这么上心。”
2020年6月底原告李某、黄某在都兰法院诉服中心窗口当面收取案款91110元,被告洪某表示将尚欠款项按调解协议如期返还。至此,我院诉服中心通过诉前调解促使一宗僵持近两年的买卖合同纠纷案最终画上圆满的句号,二原告满意而归。
简案简审,节约成本。庭前调解的工作方式,融审判、执行一体化,从而避免了当事人继续上诉和执行的诉累,做到快审快结,实现案结事了。原告李某、黄某与洪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事实争议不大,权利义务关系明确、证据比较充分,案情相对简单,都兰法院法官抓住案件的契合点充分运用简案简审的方式进行庭前调解,极大的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高效司法,为民服务。在针对近年来各类民商事案件大幅上升,员额法官稀缺,审判任务繁重,案多人少矛盾凸显之下,充分发挥本院特邀调解员的调解职能作用,在减轻当事人诉累的同时,为法院审判工作做“减法”,在调解纠纷经验不断充实的同时继续加强公平公正协调,耐心细致的进行调解,大力推进多元化矛盾化解机制,不断加强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彰显司法的公平正义,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