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日德法庭着眼点滴,细微入手,切实考虑案件当事人的实际情况,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办案理念,实实在在为当事人提供司法服务。
民事诉讼中,送达的客体主要是法律文书和诉讼文书,其中包括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开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以及各种裁判文书,因此,送达始终贯穿于整个案件审理过程,文书的送达是审判工作中至关重要的环节,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项基本诉讼制度,是人民法院审结案件必不可少的程序。近年来随着民商事案件的逐年上升,文书的送达也遇到了不少困难,一起案件多次送达的情况时有发生,如何及时送达是一个困扰办案人员的问题。
香日德法庭辖区三乡一镇,即受理香日德镇、香加乡、巴隆乡、沟里乡的民商事案件,辖区人口约四万余人。辖区面积290平方公里。多数案件当事人为本地农牧民,很多农牧民外出打工或进山放牧或下田农作,基本是早出晚归的生活作息,联系到当事人后,当事人无法及时领取法律文书,导致送达工作滞后,严重影响了案件的审结。针对这一现象,香日德法庭改变送达手段,充分考虑当事人的实际困难,避开当事人农作高峰期,采取“傍晚送达”的方式,利用当事人傍晚回家作息的时间,及时将法律文书及时送达到当事人手中,这一举措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纷纷表示“这种送达方式大大减轻了我们老百姓的诉讼负累,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惠民举措,在体现司法严谨的同时也透出浓浓的司法温暖”。
虽然“傍晚送达”牺牲了干警的作息时间,但看着法律文书能及时送达给当事人,心中洋溢着成功送达带来的喜悦。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深切内涵。今后,法庭将继续探索新的办案理念,进一步推进法庭审判工作,让老百姓在每一件案件中感受到司法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