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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执行方式 解决执行困难
作者:杨春月  发布时间:2020-09-23 16:12:27 打印 字号: | |

“谢谢,谢谢你们帮我要回这笔钱”。一个阳光明媚的清晨,一大早申请人黄某就拿着一面锦旗,诚挚的向我院执行干警表示感谢。

2018年7月至11月,李某承包修建都兰县察苏灌区高标准农田七标段项目,黄某向李某提供砂石,工程完工后经计算砂石及运费合计50050元。后李某承包修建某水管所房屋,黄某向李某提供砂石及水泥砖,经计算砂石、水泥砖及运费合计36850元。2019年11月李某支付20000元,剩余66900元砂石款经黄某多次催要,李某至今尚未支付。案件诉至本院,经法院审理,判决李某支付黄某砂石款66900元,于判决之日生效起十五日内付清。判决生效后,李某不予执行欠款的给付义务,为此,黄某申请强制执行。

经我院执行干警多次向被执行人李某做思想工作,在知悉被执行人李某暂无还款能力的情况下,我院执行干警多次对双方进行调解,促成双方达成还款协议。被执行人李某承诺会在下一笔工程款项到账后马上还清。申请人黄某也表示愿意给被执行人李某这个时间,双方各退一步。等待并不是漫长的,很快,被执行人李某的款项到账,我院执行干警立即将款项转付给申请人黄某。至此,该买卖合同纠纷案从立案到执行用时不足一个月便顺利结案。

执行,不仅是强制执行,也是人性化执行。今年因新冠疫情突然袭击,很多企业甚至是个体户,被打得措手不及而难以应对。人性化执行,不仅体谅了很多商家及个体户的难处,也是共克时艰,携手应对危机。力求在解决执行难的问题上取得新的突破,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构建和谐社会尽一方之力。


 

 
责任编辑:都兰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