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上午,都兰法院召开政治理论学习会,专题学习了《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就习近平总书记和中央省州县委对木里矿区非法采矿引起的生态环境问题进行修复保护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
会议指出全院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带头做到“两个维护”。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发挥审执职能优势,以实际行动推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以社会治理为中心,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是要强化政治自觉,加强生态保护政治引领。自觉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对青海提出的“三个重大”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在青海视察时提出的“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和在盐湖码头视察时对盐湖资源综合开发利用作用的重要指示精神的学习贯彻,严格落实生态保护主体责任,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主动作为,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原则,立足审判工作,提高生态保护政治站位,做到审执工作和生态环境保护两手抓,加大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维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安全。加强刑事附带民事环境公益诉讼工作,坚持惩处犯罪和环境修复并重,依法追究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人的民事责任,保障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和环境权益。高质效审结涉生态环境保护案件,办理涉生态环境保护精品案件,形成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运用司法手段为美丽都兰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是加强联动,共建绿色美好家园。加强与环境资源主管部门的联系工作,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联席制度,加强刑事制裁、民事赔偿、生态修复补偿等方面信息沟通,实现环境资源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工作有效衔接,形成环境资源保护多元治理工作合力,共同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四是开展世界环境日普法宣传,厚植环境保护思想理念。积极开展环境保护法制宣传活动,引导群众爱护周围生活环境,尊崇和践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和绿色发展理念,共建美丽都兰。坚持每周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为都兰辖区形成人人爱护环境的社会风尚发挥带头作用,树立榜样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