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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大打出手 双方当事人被罚千元
作者:才让卓玛  发布时间:2020-10-13 17:07:59 打印 字号: | |

近日,都兰县人民法院依法处理了一起扰乱法庭秩序的案件,对违反法庭规则、损害法律尊严的当事人刘某某、徐某某进行了处罚,这也是都兰县人民法院对扰乱法庭秩序的当事人开出的首张“罚单”。

2020年10月13日上午,刘某某诉段某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在都兰县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依法开庭审理,在诉讼活动期间,原告刘某某与案外人徐某某因之前的纠纷发生争执,刘某某出手殴打徐某某,随后迅速被法警制止,但双方仍相互辱骂、扰乱诉讼秩序,致使庭审无法继续进行。

鉴于刘某某、徐某某的行为已妨碍民事诉讼活动,合议庭根据其情节轻重和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经院长批准,对当事人刘某某作出罚款2000元、对徐某某作出1000元的决定。“这一处罚也是对今后的一个警示。”审判法官表示,法庭是庄严的场所,所有的诉讼参与人都应严格遵守法庭纪律,维护法律尊严,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都兰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