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都兰法院蒙汉双语法官运用“蒙语”“汉语”两种语言独任审理一起民间借贷案,受到当事人的好评。
原告加某某于2020年11月26日向本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才某某返还借款,该案的双方当事人均为蒙古族,由于被告才某某文化知识水平有限,不能用普通话完整表达自己的诉求。为了维护其合法权益,保证当事人能够顺利行使诉讼权利,承办法官决定用通俗易懂的蒙语开庭审理了此案。
庭审全程使用蒙古语告知诉讼权利义务,并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及最后陈述等环节, 整个庭审程序规范、庭审技能娴熟,庭审过程无语言交流障碍,效果良好 。
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是宪法赋予少数民族群众的诉讼权利。一直以来,都兰法院高度重视“双语”审判工作,在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语言参与诉讼的权利的同时利用民族语言传递法治之声,用实际行动体现了司法公开、透明、便民原则,为蒙、藏少数民族地区的综合治理提供了充分的司法保障,为进一步提升司法便民利民能力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