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最大化方便群众就近诉讼,减轻诉讼负担,有利于人民法院就近办案,以案说法,有效开展法制宣传,都兰县人民法院一直采取巡回办案模式,利用就地开庭,现场调解等措施,将司法为民、便民、利民工作领域落到实处。近日,都兰法院还将法庭开进了草原,开进了当事人的蒙古包。
在得知原告娜某某与被告西力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因被告不同意与原告离婚,且现处产羊羔时节,双方当事人均无法按时到庭参加诉讼,我院审判长、法官助理、书记员、蒙语翻译一行前往原被告蒙古包内用背对背调解的方式,分别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因双方当事人均为蒙古族,为方便沟通交流,此次调解全程采用蒙汉双语模式。因双方夫妻共同财产及债权债务较多,通过长达三个多小时的现场调解,双方就共同财产及债权债务达成一致协议,但就是否解除婚姻关系未达成统一意见,现场调解未果,在征得原被告双方同意后,审判团队决定就地开庭审理。案件审理程序全部进行完毕后,鉴于双方当事人还有和好的余地,决定给予双方当事人15天冷静期,该案件将择期宣判。
此次巡回法庭的开展最大程度上体现了司法为民、司法便民这一理念,也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近几年来,都兰法院更是让每一位法官走出法庭,深入田间地头、草原牧区,把巡回审判作为司法便民的新窗口,形成了“法庭就在身边、法官就在身边”的诉讼服务网络,为群众提供“家门口”的司法服务,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