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定于2021年8月4日上午 08时30分在我院第四法庭依法公开审理原告青海都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格尔木市红伟物资有限公司、格尔木市房地产住宅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格尔木红伟实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