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顺利执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执行干警在加大强制执行力度的同时,也在不断加强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用足、用好、用活各项执行措施,高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被执行人马某军与申请人马某发生交通事故,我院受理后,及时快审作出民事判决,判令马某军赔偿马某55958.29元,然而马某军履行10000元后一直未能履行剩余案款,马某遂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受理该案后,执行干警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调,达成分期付款和解协议,马某军履行20000元后又没有了任何结果,但执行干警一直未放弃,最终功夫不负有心人,通过执行干警上门释法明理和晓以利害,被执行人马某军筹集案款及时履行25958.29元,至此案款全部履行完毕。
今后,都兰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将继续以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为重心,始终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的司法理念,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力度和温暖,实现执行工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